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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因為士林王家事件,有點火氣。

當然有很多的政策或事件都會讓人有些許不平。但是我知道理想和現實之前,其實有很多縫隙,很多隱晦難明,很多搖擺和掙扎,得讓時間去證明。

不過公然地侵犯人權也太離譜了。

我們不僅是法治社會,更是人權國家,民主自由的表率,這不是我們的驕傲嗎? 

我聽到3.27鄭村棋對北市都更處處長的訪問,主持人試圖找出文林苑案能否有緩衝的方法可行,這位林處長卻從頭到尾都回答他依法行政(所以這段訪問很無聊喔,我必須先提醒看倌你),還反問主持人他不也當過公務員。氣得主持人大罵,說法律都有一定的空間,要是他他就會為弱勢多著想,這樣良心安嗎?處長還說謝謝,一切依法行政。

結果隔天真的就把房子拆了呀。 

這... 讓我第一個感覺是憤怒.... 然後卻覺得深深的悲哀。
 
本來想寫一些什麼去申論基本人權,何謂多數決的正義、執政者的良心。不過看看很多人已經這麼作,也都比我有更好的文筆。而有心的人,自然會去釐清事情的真相。我還是別那麼自以為是好了。

都不談這些,我想光從利與弊來探討:  
就算你的法令、程序看起來有多麼完備。就算這項都更計畫會有再多的價值。執行強制拆除是
為了所謂多數人的必要抉擇,但是把範圍劃大到整個台北市、甚至中華民國,這95%卻只是小小眾,你把核心價值搞爛了以後,對於整個社會的和諧平穩不是構成更大威脅?就算最後有善了,但這一路下來要花多少社會成本啊?這樣跟公共利益完全是背道而馳了。 

一天又一天拖過去了。雖說民眾通常是健忘的,可是這件事會有它的歷史定位的,我想。

換個角度想想,也算是給大眾上了一堂社會課,增加許多思考的機會吧。(有掰回正向觀點了,哈哈)
 
等釋憲吧。 
 
x x x x x x 

忽然想到,我在高中畢業紀念冊的留言是杜甫的詩:
「安得廣廈千萬間,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」

很熱血。

受不了不公不義,
年少時總認為,解決的方法,是讓自己變成更有力量的人。於是這成為我努力的目標之一。

然後沉沉浮浮幾多歲月再回頭看,只覺得杜甫很天真,而我,也真的很天真。>_< 

不過我可不希望蓋棺論定時,會說我對是非太堅持,才過得坎坷。然而得過且過卻也不是我的選擇。


所以我想我,面對身外和內心的不平靜,要修行,而且恐怕,還要花很多功夫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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